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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章:事在人为 为者有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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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要是晚上就好了,”我抓住时机紧忙开口,“这儿得有好几个窗口包满银子。”说完,我感到手心里湿津津、黏糊糊的,像刚握碎一枚熟透了的水蜜桃。她停住,扶着椅子的靠背横梁,转过身来盯着我。——这是她起身走到站务室西窗下,拽了拽桌前的椅子准备落座时,我开的口。

    “银子?”她眨着眼睛问。

    “没错,银子。这儿的窗户多嘛!”我答。

    她头向旁一斜,眼珠一转,笑了:“嚯,我就那么一瞎说,你还当真啦!”

    “不是当真,我觉着就是真的。这山里的月光就是包在窗口上的银子。”我有些讨好地应着。

    “包在窗口上的银子,山里的月光。多有意思的奇思妙想,这要被幼师听去了得写进儿歌里。”她仍笑着说。

    “确实有意思,越想越有意思。我还从这银子上想到了金子呐。”我开始往我打好腹稿的内容上引。虽然不够圆滑,偏楞,但我感觉还不错。

    “金子?”

    “金子。”

    “可不,金银不分家嘛!”

    “这倒不是,金银嘛,在我这儿,是分家的。”我没料到她会这样回答,稍有些打喯儿。但我迅速转过向的脑袋,成功地贴合上随弯就弯。“我这儿嗯,金是金,银是银,色泽不同,密度不同,冶炼的炉温也不同,混不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嚯,你还挺有研究!”

    “倒不是,我,怎么说呢——,我就是特别喜欢金子,就瞎琢磨找不同,好让金银分得开。”

    “分开?”

    “分开!”

    “可你把金银分得这么开,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分得开我才好狼皮是狼皮,虎皮是虎皮地以物换物。就是用银子换金子。我把银子看成是狼皮,把金子看成是虎皮。这倒还不是重要的,重要的是,银子对我来说只能意味着金子,如果银子换不来金子,银子对我就没啥用途。”

    “那金子对你又有什么用途呢?”

    “攒一大堆看着呀!看着舒服。”

    “是么?”她手离开了椅背,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我,好像我是进入筛选圈儿的、准备竞争男一号的群众演员,而她则是掌握拍板大权的美女导演。

    她停止了打量,嘴角翘起好看的笑纹:“明白了,你是个拜金主义者。拜99.99纯金的拜金主义者。”

    我有些不自然地笑笑:“拜不拜我说不上,可就是喜欢,喜欢的不得了。”

    “呦,这天下还有喜欢的不得了的东西?”

    “有。我对金子就这样!”

    “你这话听来有些惊世骇俗,可以叫做扒掉伪装的**裸。”

    “不,不,在山外时可从来不敢这么说,在这儿说无所谓。”

    “是么!那我岂不成了第一个听你这么说的山外人士?”

    “可不,你还真是。嗯在山里,你也是第一个。因为在山里,我也从没这样说过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很荣幸喽!”

    “不不不,不是这个意思,我——”

    “好吧,闲话打住。”她插了话,“你就直接说说你的银子换金子,怎么就攒一大堆看着舒服。让我这分不太清金银的人长长见识。”

    我顿了顿,倒不是她的话造成的淤塞,而是被自己的喜悦打了隔断。这可是我成人后,第一次主动向女人——魅力女人,开口胡扯。都说万事开头难,我竟然没难,还挺顺溜,了不起的自我突破,好似预演过多次。由此来看,我没话找话的潜力和无中生有的能力,也是摆得上桌面的;只要我舍得一身剐地去开掘、去拓展,我就能获得很大的胡扯空间,那就敞开嘴巴子这样干吧。

    她的身子已经正对了我,整个人仿佛在发着这样的声音:开始吧,别让我等着。

    以上的对话,是我这天巡完路回到站务室后,向在站务室窗前观风景的她,没话找话引出来的。

    过去的几天,她不再问我什么,也不向我说什么,我俩在站务室里可真叫呆着,呆呆地呆着。绝大多数时间,都是各坐各的椅子上,静默成打发时光的雕像。她看着窗外,我偷偷看她,好像都被灌了哑药,能被证实还是活物的,恐怕只剩下了各自的眼睛。

    人也真是怪,故态复还总那么轻而易举。从她停在这里的第二天起,我的舌头又开始不灵了。这个由平滑肌组成的条状物,之于大脑的执行力大幅下降,似乎接受指令的神经,被大把结扎。当俩人处在同一屋顶下时,我都非常想说,可就是说不出来,而且与她越近舌头就越打结。想想头天,我还跟她说出了那么多话,虽不洋洋洒洒,可也说得过去。可她停在这里了,咋就不行了呢?是愿望达成后的倦怠,还是我一站之主的地位已被她隐形取代?也许站内的一切行为真都被她掌控了,她要不想理我,我就没有主动向她开口的权力,否则就是自讨没趣。

    站务室外,艳阳高照,白天还长着呢,所有物体投出的阴影,还都在明晃晃的阳光伴随下,无声地移动;三面大山的腰部、颈部处的云雾,看上去图片似的凝固着,实则在不知不觉中异形:这一会儿如丝带,那一会儿又如棉絮。该是气息比语言更具有亲和力和渗透力吧,这个坐在百年屋顶下的女人,在气息氤氲的静默中,让我油生出老朋友的感觉,那似曾相识的旧日幻相,也让我荒唐地认为这不是初见,而是重逢。不过时间有些长久,曾经已经陌生。

    我眼睛的余光,总不由地向她聚拢,由窗而入的阳光,长时间地将她分成阴阳两部分:胸部以上无光照,胸部以下浸光里。明亮的光线将得体的休闲裤精密的纹理晃得清晰,显出优良的质感。到小站的第二天,她就脱下了军绿色的户外装,换套浅驼色的休闲服,结实硬朗的户外鞋,也被轻软灵便的浅灰色帆布鞋替代。卸下了野外装束、洗去了一路风尘的她,显得愈加柔软丰润,暖意融融。

    静静的阳光里,引我不住遐思的帆布鞋,被灰砖地面衬托得异常灵秀,感觉要有合适的音乐,这双携有吉普赛基因的帆布鞋,该能在灰砖地面上旋舞起来。帆布鞋里会是一双怎样的脚?我很不礼貌地揣摩着脚的形状,评估着韧度与硬度。当然不会有揭开真相的结果,但在我眼里却有定论:里面是双非凡的脚,千山万水走遍,贮蕴着无极的远方。

    说来我不是会看相的人,也不相信看相那档子事儿,可我不怎么就看出了她的命相,如是:行走是她抗拒不了的生命安排,她为行走而生,行走为她增持生命维度,使她的生命丰厚而立体,她走过的长路,长到她自己也说不上来;造物主给她安了双丈量地球、吸纳地气的勤快的脚,她在行动方便的年岁里,只能不停地行走,从这个地平线,到另一个地平线,没有既定的终点,终点不过是她走不动的那一天。可是,到了我这一个人的小站后,行走却被她放到了一边,勤快的脚也随之闲置。

    几天来,进到站务室的她,好像意识不到脚的存在了,坐到一个窗口,便如夯实的桩子,非到换窗口时,才移动灰砖地面上浅灰色的帆布鞋,也不知她哪来的这么大定力。多亏站务室三面临窗,要只一面临窗的话,我都怕她坐出经济舱综合症来。甚忧的问题来了:这不是好征兆。直觉告诉我,她的外表与内里是反向的,就是外表越平静,内里越澎湃,而外表的平静,完全是内里用力过猛而无暇兼顾所致。说白了,她的定力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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